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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09]19号
关于印发《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处、科、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惠民、
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人民满意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提供服务、转变作风,帮助企业、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完善一批惠民政策措施、兴办一批利民实事项目、打造一批为民服务品牌,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主要内容
1.完善一批惠民政策措施。结合以往的实践经验和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在贯彻落实好去年省、市、区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强重大课题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惠民利民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已有涉民政策进行梳理,及时调整不符合当前发展要求的政策。同时,要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一批新的惠民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2.兴办一批利民实事项目。针对群众反映最急、最难、最愁的问题,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民生实事,提升民生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在政策、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再谋划确定几件惠民利民实事,切实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谋实招、办实事、出实效。
3.打造一批为民服务品牌。按照“服务意识有新增强、服务能力有新提高、服务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效能有新提升”的总体目标,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好的做法,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创新创优,再推出一批服务创新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的思想根源,增强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责任感和主动性。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推出一批新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品牌。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本领。
三、实施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4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三民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活动计划。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实施(5月上旬-6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在5月上旬实质性启动。对于企业、基层、群众反映的、现有条件下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的问题,要加快启动;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梳理、尽快研究、早日解决,确保活动在6月下旬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改进(7月上旬-7月中旬)。结合前阶段活动成效和反馈的意见,认真总结三民活动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一些好做法,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在全区推广;对于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落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四阶段:完善长效机制(7月下旬-8月底)。对三民活动中形成的好政策、好机制、好方法,要统一汇总整理。同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要继续延续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各项利民实事,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注重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当好宣传员、联络员和服务员,架起沟通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
2.注重群众参与。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呼声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着力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成果。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三民活动指导、报告、通报等制度。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区委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跟踪了解,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抓好项目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民实事办实办好、服务效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