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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州市天宁区信访局
常天司[2009]17号
关于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当好区领导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依法处理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巩固和拓展“大接访”活动的工作成效,根据常天委办[2009]21号《关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度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的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黄建文 1月6日、4月28日、8月4日、11月17日
黄亚平 1月13日、5月5日、8月11日、11月24日
沈伟民 1月20日、5月12日、8月18日、12月1日
高 枫 2月3日、5月19日、8月25日、12月8日
吴小庆 2月10、5月26日、9月1日、12月15日
莫子钜 2月17日、6月2日、9月8日、12月22日
周中林 2月24日、6月9日、9月15日、12月29日
姜晓东 3月3日、6月16日、9月22日
袁先宏 3月10日、6月23日、9月29日
刘 庆 3月17日、6月30日、10月13日
孙 激 3月24日、7月7日、10月20日
白 翼 4月7日、7月14日、10月27日
朱木金 4月14日、7月21日、11月3日
马东方 4月21日、7月28日、11月10日
请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的各位律师,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与接待工作。
二00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