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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常天司学组[2009]2号
关于印发《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处、科、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天宁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意见》(常天学组办[2009]1号)精神和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重点要抓住组织学习、深入调研、开展讨论三个环节。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总的要求是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深入调研促进深入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学习与典型教育结合起来,使典型教育的过程成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理解的过程,真正把科学发展观学懂弄通。现就做好第一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潘建伟任组长,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
二、活动时间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从3月上旬开始,4月下旬结束。
三、主要内容
(一)做好准备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调研,确定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迅速传达区委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区委汪书记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区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措施。
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方案要充分体现实践特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贯穿始终,把改革创新、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方案形成后,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3月20日前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审核、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抓好学习调研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发展规律,更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开好动员大会。3月18日前,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局干部、职工、律师事务所党员参加,同时邀请区委指导组成员参加。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着重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区委的部署、要求,讲清楚具体安排和目标任务,为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
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学习计划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审定同意后,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先进典型报告会、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读好《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本书,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创新学习载体。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并深入基层、联系点作学习辅导。积极参加区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邀请市委宣讲团组织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报告会,组织参加开展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参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天宁党建网”上的学习交流活动。
组织专题调研。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的主题,以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和分管工作,确定若干调研课题,分别到各自的联系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查找、梳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撰写出有内容、有见解、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第二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要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整个活动记录不少于1万字),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完成1-2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三)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着力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上的模糊认识,确立科学发展理念,形成科学发展共识。深入开展“科学发展大家谈”和“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大讨论,紧扣如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这个重点,进一步加深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着力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上的模糊认识,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事关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思想解放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活动过程中,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及时总结梳理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交流的成果,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特点,提炼总结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新观点、新认识,科学发展的好思路、好建议,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为学习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学习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作学习报告,带头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带头找准突出问题,确保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局总支成员要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
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 2009年3月上旬——4月下旬 基本环节 工作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限 组织实施 准 备 工 作 (3月18日前) 1、成立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及调研课题 3月16日 区局 2、起草《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3月17日 活动办 3、对《实施意见》广泛征求意见 3月17日 活动办 4、起草《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3月17日 活动办 5、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动员大会议程、动员材料报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审批 3月18日 活动办 6、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3月18日 活动办 组织学习 3月中旬- 4月中旬 1、组织第一次局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活动 3月18日 活动办 2、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 3月中旬 活动办 3、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3月30日前 活动办、各支部 4、组织召开多层次民主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月底 活动办 5、参与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天宁党建网站学习交流,积极上报信息 3月30日前 活动办 6、听取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辅导报告 4月15日前 活动办 7、按规定参加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讲团的报告 根据通知 活动办 深入调研(3月中旬—四月下旬) 1、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分别到联系点进行调研 4月20日前 班子成员 2、局领导班子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学习研讨,形成调研报告 4月底前 班子成员 3、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 4月上旬 活动办 4、参与全市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内容另见实施计划) 根据安排 区局 5、组织一次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学习 3月下旬 活动办 6、上报党员干部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4月中旬 班子成员 开展解放 思想大讨论 (4月上旬- 4月下旬) 1、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大家谈”大讨论,开展“科学发展金点子评选”活动 4月上旬 活动办 2、参加“科学发展在身边”主题演讲会 4月上旬 活动办 3、上报解放思想大讨论警句格言 4月中旬 活动办 4、开展“政策惠民、实事惠民、服务惠民”主题实践活动 4月中旬 区局 5、组织局机关各部门、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企业、农村开展“双千百日”活动 4月上旬 活动办 6、做好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小结,迎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组的检查 4月10日前 活动办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