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常天司学组[2009]1号
关于印发《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处、科、法律援助中心:
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局党总支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主题,组织司法局机关及区属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建设“四大特色区”、打造“五大高地”、发展“三大板块”的具体实践中,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争先创优提供不竭动力,为服务全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把天宁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局机关和区属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自我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正在进行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争当排头兵目标体系考核结合起来,与建设“平安天宁”、“法治天宁”,“和谐天宁”结合起来,与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全系统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将实践特色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
3、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吸收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议。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4、解决突出问题。在联系实际、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目标要求
学习突出解放思想,实践突出改革创新,努力达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机制更加完善、发展更加协调,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1、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局机关和区属律师事务所要按全体党员要按照省、市、区委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统一思想。着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跳出天宁看天宁,以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最先进区的水准,以我国改革发展所处的新阶段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审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差距和潜力,不为已经取得的成绩而自满;深刻认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不为以往既有的经验所束缚。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在科学发展上进入认识和实践的新境界。
2、在提升能力上有新进步。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局机关和区属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学习,积极实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把握规律、指导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3、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针对当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明显变化,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4、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方向,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基层基础建设、“大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等重大问题着手,按照序时进度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构建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努力实现上述目标要求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回答好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八个问题:一是如何在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使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把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有机结合起来,使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如何在活动中突出抓好局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三是如何在互动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务求实效;四是如何从实际出发,确定活动的阶段和具体步骤;五是如何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搞好分类指导;六是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参与,组织好群众评议;七是如何评价活动取得的成效;八是如何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要注重围绕上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总结经验。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四、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以局机关领导班子和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为重点,全系统全体党员参加。
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安排:从3月到8月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上旬—4月下旬)。重点是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找准问题。
1、组织学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效果。党总支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2、深入调研。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或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学习研讨交流会是那个进行交流。结合天宁发展实际,围绕“创新、发展、提高”,重点就以下3个课题开展调研:一是着眼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何突出抓好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夯实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的根基;二是着眼于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如何突出抓好“大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三是着眼于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法治精神,如何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3、开展讨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形式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新一轮的“推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推动新一轮的思想解放,重点解决好“为谁发展、怎样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进一步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6月上旬)。重点是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开展评议。
1、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领导班子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把握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主要矛盾,从宗旨意识、政绩观、改革创新意识、开拓争先精神、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查找问题,深刻反洗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钱,要在充分听取意见,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准备,班子成员要普遍谈心交心,沟通思想。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不搞人人过关,要吸纳党员代表、群众参加,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成员参加,加强指导。要组织全系统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局机关领导班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环境对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上形成的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组织群众评议。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要组织街道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的代表,开展民主评议,鼓励群众、基层负责人、服务对象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才智,要尊重大家的评议意见,使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要开展好“三会一评一公开”活动,确保分析评议实效。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6月下旬—8月底)。重点是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
1、制定整改措施。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明确整改落实项目,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完成时限,全力攻坚,务求实效。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后,公示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和进展,接受群众监督。
2、推动制度创新。局机关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将现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角度出发,以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为着力点,找准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缺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研究修订发展规划和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加快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抓好经验总结。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从实践和理论层面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将测评情况和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区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党总支统一领导全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机关及律师所各支部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并落实活动计划。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2、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基本步骤一个不能少,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局党总支成员要参加基层党支部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报告。
3、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生动经验,要及时报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4、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今年即将迎来建国60周年庆典,维护安全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面上各项工作的关系,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做到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注重做到“五个结合”,即:在开展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与“创新、发展、提高年”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相结合,与“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相结合,与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相结合。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