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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09]8号
关于成立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
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处、科、法律援助中心:
为加强对天宁区司法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建伟 局 长
副组长:万建红 副局长
包汉阳 副局长
成 员:许卫国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薛 平 政治处副主任
是允华 综合科科长
张惠明 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邵正毅 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张忠良 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主任由薛平担任,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