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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常州东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的通知
常州东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核,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令)鼓励类第三条第五款第2项,同意英属维尔京群岛孟菲斯国际集团公司增资。
二、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印染布从1800万米增加到2500万米,主要品种有全棉、交织、混纺类面料,主要规格有144*80/50*50、90*88/60*60等。
三、项目采用原辅材料为坏布、染料、助剂等,采购DYW-195单色印花涂层双用机、ZH988-220型热定型机等国产设备6台套。
四、本项目新增总投资138万美元,由原1000万美元增加1138万美元,其中采购国产设备95.5万美元,其余为流动资金。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500万美元增加到600万美元。资金通过现汇方式增资,新增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六、项目单位应按环保部门意见,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本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向本局申请办理变更核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