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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认真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
请各单位将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86696281 传真:86696725 。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值班 应急职守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9月28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