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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宁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促进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杜绝各类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防范和控制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和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造成的损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区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王天一 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怀宏 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 科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区卫生局、劳动人事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局、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
安监局。
四、工作重点
1、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力度,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
2、以冶金、建材、家具、电镀、医药、危化生产等行业单位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开展整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的总体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3、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执行职业危害评价、申报、告知、检测和体检等制度。
4、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行为。
五、工作计划
1、部署落实阶段(4月底-5月15日前)。各街道、相关本地区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实施整治阶段(5~10月)。全面有序地推进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其中,4~7月,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全面组织自查,填写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报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7月底前,各地区进行基本情况汇总,建立台账。8~10月,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企业完成作业场所检测、毒物接触人员体检和事故隐患整改等相关内容,进行整治工作自评估,填报完成《2009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企业自评估表》,上报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上述两表请在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服务大厅-文档下载-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
3、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和工会等部门人员,对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整治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密切联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合力监管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整治工作。
2、理顺职能,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理顺职能,分解整治任务,切实抓好职业危害监管各环节工作。区各级安监部门要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监护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督促企业做好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协助做好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突出重点,稳步有序推进。要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今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切入点为冶金、建材、家具、电镀、医药、危化生产企业,安监、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利用现有政策法规和监管力量,精心谋划,集中时段,务求突破,形成亮点。要结合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深入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打好基础,逐步实现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规范化、电子化和档案化。
4、采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专项整治,采取各种措施,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要指导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认真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督促企业依法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审查和“三同时”等规定,实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估、警示、告知等工作,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装备,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强化宣传教育,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要组织发动全区冶金、建材、家具、电镀、医药、危化生产等企业,积极参加《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6、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要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职安〔2007〕20号)”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所属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明确扎口部门,实施规范化管理。同时,要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切入点,加大执法力度,逐步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7、加大技术机构、专家咨询的服务力度。要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级具备规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职业危害企业的检测、健康监护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同时,要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查找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请表》和《2009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企业自评估表》,请各街道和机关单位汇总后于8月底前交区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办。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协调联系人:洪欣(区安监局安监科),
联系电话:86696265。 邮箱:ajj_lyr@126.com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 专项整治 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5月11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