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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安办〔2009〕2号
关于转发《史和平副省长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的讲话》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现将《史和平副省长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迅速贯彻落实,并传达到企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1日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