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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将原乡镇企业小集体退养人员退养金纳入社保代发的批复》(常政复【2006】10号文)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明确小集体退养人员退养金纳入社保代发有关手续的报告》(常劳社【2006】16号文)精神,2006年9月雕庄街道将714名小集体退养人员退养金纳入了社保代发(目前还有680名),当时为此类人员统一办理了邮政储蓄卡发放其退养金,但是由于雕庄辖区内没有邮政储蓄网点,距离最近的网点要到朝阳才有,对于这类大都上了年纪且行动都不方便的老年人来说每次领取退养金都较为困难,还有一部分身体患病人员也只能委托自己的子女代为领取。
针对以上问题,雕庄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深刻理解了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于雕庄辖区内的小集体退养人员领退养金难的问题,劳动所将此问题及时地向市、区两级社保部门进行了反映,得到了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意从2009年10月起将此类有换卡需要人员的邮政储蓄卡更换成雕庄本地现有网点的农行卡。雕庄劳动所在9月初召集各村的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换卡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确保将换卡通知发放到每一位纳入社保代发的小集体退养人员手中。经过各村工作人员一个月的努力,截至目前已有280名人员做了变更登记手续。从此他们再不会为领取退养金而犯愁了,当看着他们露出欢喜的笑容的时候,我们也感到些许的欣慰。
雕庄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为小集体退养人员换卡此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在实际的工作中深入学习实践了科学发展观,把握住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