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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同志任区经贸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增伟同志任区法院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吴坚洪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陆东明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晓峰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至2009年3月);
免去杜彦同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金伟民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