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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信息名称:
直属单位
索 引 号:
014115132/2008-00358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生态环境局:
直属单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6
发布日期:
2008-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局直属单位设置及工作职能
直属单位
天宁区环保局直属单位及工作职责
1、环境监察大队
根据常天编[2002]第68号《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理大队更名的批复》,常州市环境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我局管理。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为:组织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并参与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协调辖区环境污染纠纷,处理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组织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区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与解缴;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局有关科室落实政务公开,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及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奖励的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全区饮用水源。
地址:桃园路7号 电话:86651277
2、环境监测站
根据常天编[2002]第69号《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的批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测站为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我局管理。
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为:管理全区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标准以及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计量认证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区管“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收费等的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监测;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的有关工作;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地址:桃园路7号 电话:866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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