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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现根据常天责〔2006〕1号《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下达给我局的任务目标,制订如下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一、主办项目:共2项
1、关于“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的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干部人事科;
2、关于“继续纠正在征收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失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责任领导陆新,责任部门劳动法规和监察科。
二、协办项目:共10项
1、关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责任领导许燕,责任部门综合科;
2、关于“加强对区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干部人事科;
3、关于“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干部人事科;
4、关于“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责任领导许燕,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5、关于“继续抓好区级机关作风建设”。责任领导许燕,责任部门综合科;
6、关于“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责任领导许燕,责任部门干部人事科;
7、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干部人事科;
8、关于“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综合科(财务科);
9、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综合科;
10、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责任领导王定海,责任部门综合科。
三、主要举措
1.完善制度。结合本局的工作特点和性质,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巩固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等制度。今年我们将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
2.主动协调。对本局主办的事项,对“《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保证公务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对“继续纠正在征收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失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我局将与区城建局、国土分局一起,加强监督检查,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协办项目,我们将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立足本局职能,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
全局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局党总支和局行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督查制度,由局综合科负责对全局各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集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