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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我区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精神,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现根据《常州市天宁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关于社区建设、卫生改革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现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合理分割卫生服务市场,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降低卫生总费用,确保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市场运作规律、满足不同层次和种类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 组织领导
为保证《天宁区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在我局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定海;副组长:阙振华、陆新、周志敏;组员:殷晓芸、王忠云、方梅、姜中、叶平、庄小云,局综合科负责具体工作。
三、具体措施
1、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配合区卫生局等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和持证上岗制,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确保择优录用。
2、是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为他们提供包括档案托管、代缴社会保险、党组织关系挂靠、户口挂靠、专业技术职称组织申报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
3、是积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协调,将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