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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局相关科处室、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必须按年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为方便用人单位,决定对我区各类用人单位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一并进行(以下统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年检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状况,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为了促进辖区内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特开展200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社保登记证年检工作。
二、年检内容
重点审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用人单位接受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参加过2006年度年检的请提供);
3.《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按规定填写);
4.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
5.《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费基数申报凭证;
6.年检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单和考勤资料。
三、年检步骤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年检时间自2007年12月起至2008年4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12月上旬,由局召开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年检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街道年检:12月17日-28日,用两个星期时间(10个工作日),由两个年检组分别到6个街道现场办公;其中:青龙、茶山、红梅、兰陵4个街道各安排3天,雕庄、天宁2个街道各安排4天(具体日程详见附件);
第三阶段——市场年检:2008年1月4日至31日,组织相关专业市场年检,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红星、金桥、电脑城、怡康机电、东南陶瓷、路桥等)
第四阶段——补检工作: 2008年1月至4月,在劳动法规与监察科对未检单位进行补年检;
第五阶段——信息录入: 2008年3月,有序安排各街道劳动所一名工作人员到劳动法规与监察科对属地已年检单位做好信息录入。
四、年检分工
1.街道年检 第一组由汤鹏峰同志负责;
第二组由戴建平同志负责。
2.市场年检 由戴建平同志负责。
3.补检工作 由张海洋同志负责。
4.信息录入 由殷 荣同志负责。
五、年检要求
1.切实强化组织工作。各街道必须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年检指标(年检指标详见附表),充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力争做到应检尽检。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书面通知各用人单位,并发放《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安排年检场所。
2.切实强化自查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中的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有关栏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3.切实强化审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中记录情况,并在《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手册》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上签署审查意见。
4.切实强化协调配合。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局相关科处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所要积极督促属地单位参检;自2008年1月起劳动法规与监察科、仲裁科、社保中心要在办理退工审核、办理合同鉴证、办理社保增减手续过程中要求单位出示年检手续。
5.切实强化查处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参加书面审查和年检的用人单位,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予以查处,并实施重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