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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
2003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03年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常财购[2003]2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天宁区2003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2003年政府采购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区政府采购目录通知以及我区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2003年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为: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视机
2.摄影、摄像器材
3.空调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2.打印机
3.传真机
4.复印机
5.速印机
6.碎纸机
7.投影机
8.扫描仪
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家具
1.办公家具
2.宿舍家具
(四)办公用纸
(五)专用设备
1.印刷设备
2.服务器
3.路由器
4.交换机
5.调制解调器
6.其他网络设备
7.医疗设备
8.教学设备
9.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0.灯光、音响设备
11.电梯
12.锅炉
(六)交通工具
1.轿车
2.越野车
3.卡车
4.载客汽车
5.专用汽车
(一)文教、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二)园林绿化工程
(三)修缮、装饰工程
(四)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五)其他种类工程
三、服务类
(一)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二)车辆保险、维修、加油
(三)定点印刷
(四)政府确定需政府采购的其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