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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各街道计生办: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口计生事业稳步、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按照市、区有关要求,结合人口计生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紧紧围绕法制天宁建设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的宣传优势,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切实增强全社会人口计生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力争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促进“十一五”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和谐天宁、法治天宁、平安天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到2010年,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轨道,全社会合力推进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格局进一步形成;辖区内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生育、文明婚育的意识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全面深入开展,人民群众依法管理人口计生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人口计生系统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显著增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法治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大宣传、大联合”的新途径,建立健全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5.29”、“9.25”等人口计生重大宣传日、纪念日的大好时机,通过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咨询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公民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为契机,大力普及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在营造良好氛围的同时,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2、精心组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党校定期学习人口理论制度,以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精神的掌握、理解为重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促进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有效转变。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着力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继续贯彻落实企业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督促企业经营者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外地来常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自我维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3、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发挥各级人口学校、街道、村(居)计生服务站(室)、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室等计划生育固有阵地的优势,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把法律精神切切实实交给群众。进一步强化区人口计生网站的宣传平台作用,诚信告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项目、程序等日常规范,定期公开公布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推进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住报刊、杂志、广播等现代媒体传播快、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大力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扩大社会效应,切实让法制观念、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精心制作内容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品和宣传版面,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进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和群众的知晓率。
4、制订完善规范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按照“实用、管用”的原则,着力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熟悉程度纳入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评定和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规范性制度,全面推行行政管理公示制度、限时办结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行政行为,以实际行动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各级党校、人口学校要将定期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课制度化,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成效,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严肃性、广泛性和渗透性。
5、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全区要切切实实以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民主法治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着力凸现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加大加快基层计划生育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继续贯彻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依法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严格执行“八个规范”规定,认真遵守计划生育工作群众纪律,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全力形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区人口计生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提高认识。深入宣传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扩大社会效应,提高认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主动、积极参与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走过场。
3、保障经费,加大督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结合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各街道“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过简报的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