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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科学指导、全面加强我区今后五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划》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现下发给你们。
请各街道接通知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主要标志: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相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
——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增强监督力度,层级监督新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效能充分凸现,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能力明显提高,公民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建章立制,落实职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依法确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落实执法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配套制度,将计划生育干部的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有关执法文书,对于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或者与新出台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应定期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活动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以及行政决定。做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核和决定三分离,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自我办案、自我审核、自我决定。
三是立足便民,依法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审核手续,探索高效、便民、优质的审批方式和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发放形式。严格收费及管理,在再生育审批、各类证件发放、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行政执法中,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罚款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机构缴纳,罚没收入和社会抚养费一律上缴国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兑现法定奖励和各种优惠政策,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帮扶弱势群众为重点,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大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加强民主执法。
一是强化考核评估力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之中,加大比重,细化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一票否决”。同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评议考核制,通过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行政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创优评先等活动,形成科学的、民主的、高效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二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审批公开,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计划生育事务,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应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切实畅通监督渠道。
三是落实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机制。实行接访首问责任制,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利。完善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信访接待日和定期下访制度,组织协调解决计划生育方面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学习制,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合法为本,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认真学习,严格考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未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培训为主,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首先要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
三是普法为首,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五五”普法之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规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组织各类普法活动,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同时,还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婚育新风的弘扬传播、婚育知识的全面普及相结合,不断整合资源,拓展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五、切实强化依法行政领导负责制,夯实执法基础。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提高认识,坚持把依法行政贯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中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二是制定规划,着力研究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一年有计划,年度有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重视社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反映,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大胆探索、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有效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上一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