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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根据市 “情系新市民、共建新常州”为主题的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以“情系新市民、共建新常州”为主题的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切实掌握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全面推行免费发放新市民计划生育服务证制度,认真落实外来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切实加强当年有结婚、怀孕、生育、节育行为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全面提高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确保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二)具体指标:
1、新市民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持证率达85%以上;
2、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率达85%以上;
3、外来人口当年违法生育处理落实率达85%以上。
以上指标目标人群为居住在辖区三个月以上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
二、行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经常性管理与集中性服务相结合,以经常性管理为主,重点开展集中性宣传咨询、证件查验和孕情监测等服务。
1、开展信息清理。以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点、工作点和经营点为抓手,摸清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开展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更新台账,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做到人数清楚、情况明白、管理到位。
2、突出重点人群。将外来已婚育龄妇女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并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将当年有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现居住地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
3、开展孕环情监测。坚持以“查病、查孕、查环”为主的原则,普遍对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监测,及时掌握避孕节育情况,帮助意外妊娠对象落实补救措施,督促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二)全面推行新市民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制度。
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以《天宁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为载体,积极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服务、知识服务和技术服务。
1、明确发放对象。对居住于辖区三个月以上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由其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免费发放《天宁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2、落实免费政策。凡持有《天宁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可享受以下免费政策:在《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孕环情监测服务时,全年免支付基本费用至少一次;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负责报销,无工作单位的,免费标准参照本地区户籍人员有关报销规定(城区参照常人口计生委[2005] 21 号《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为新婚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出生缺陷干预服务。
3、完善免费服务结算机制。结合全区实际,实行流动人口凭计划生育手术发票到各街道计生办进行报销的结算方式,确保免费渠道的畅通。
(三)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运用广播、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公开告知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
2、畅通服务渠道。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群众需求。每年第三季度定为《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免费季,采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凭发票到现居住地按规定报销基本费用的方式实施免费。
3、开展关爱活动。对长期居住于辖区且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流动人口家庭,采取走访慰问、帮扶结对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排忧解难,让其深切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集中治理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
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结合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未处理的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对象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生育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或《常州市外来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通报单》向其户籍地及时互通或通报信息,准确掌握外来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合法性。
2、健全外来流动人口违法怀孕补救制度。积极动员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已怀孕的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减少外来流动人口在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巩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
3、建立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核查处理制度。积极与户籍地联系,对已违法生育但尚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向户籍地发送《常州市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通报函》,加大与户籍地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确保对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今年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行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
成立天宁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天宁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行动阶段(3月中下旬—10月上旬)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区 “情暖四季、和谐同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年活动方案,开展“温暖之春”、“馨香之夏”、“美满之秋”、“关爱之冬”系列活动。
(三)总结阶段(10月中下旬)
各街道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2008年常州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宣传法规科。
四、行动保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树立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协作,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部门联动,通力协作。与公安、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司法、综治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有效担负起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同时,要积极与属地企业沟通,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项目。 3、统一进度,保质保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公开承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媒体设立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及时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落实不力的人和事,按规定予以通报。 4、总结经验,狠抓落实。各街道要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注重挖掘行动中涌现的创新举措和先进典型,将反映行动进展情况的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仔细排查,制订整改措施,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2008年常州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