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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工作考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现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考评意见》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考评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天宁区卫生局
天宁区人口计生局
2007年4月18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工作考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良好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为目标,按照“依托社区,育医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利用社区卫生资源,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网络的作用,共享卫生系统设施和人才资源,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评内容
(一)硬件建设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增挂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的牌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有固定的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服务室环境布置人性化、温馨化、家居化。
2、计划生育服务室内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角,提供各类计划生育书籍和宣传资料,宣传氛围浓厚。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有专用的避孕药具展示柜(盒),并配备一定量的免费避孕药具。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B超室。
5、计划生育服务室应设立咨询台,配备血压计、体重秤。
6、有条件的计划生育服务室还可设立视听室、悄悄话室,并配备必要的视听设备。
(二)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
2、指导育龄夫妇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提供紧急避孕的指导和服务。
3、进行优生指导和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倡导工作。
4、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的咨询指导,提供基本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
5、开展综合性的B超随访服务。
6、及时反馈信息。对发现的计划外怀孕等情况及时与街道计生办联系。
7、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避孕节育不良反应的监测、处理和转诊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有关服务情况的记载和统计工作。
(三)人员配备
1、指定专人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心,能根据群众需求,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随访等服务。
2、持有执业资格的专职B超医生一名。
三、考评办法:
考评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调研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既要看平时工作过程,更注重群众满意程度。考核由区卫生局和区人口计生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