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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天宁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各街道计生办:
2004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十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实现“两个转变”示范区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2004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自然增长率0.5‰以内,全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不达法定年龄生育的作计划外一孩),期内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5%以上,合格村(居)率达96%以上。
一、加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1、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5.29”、“9.25”等纪念日、节假日通过举办大型咨询活动、组织宣传月、开展“三送三进”、组织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再次掀起一个学习和宣传计生法律法规的新高潮,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家喻户晓。将《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四五”普法内容,纳入区委学习中心组、街道党工委学习内容,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学法教育。举办全区各级计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尤其要加强街道及村(居)两级党政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
2、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全面准确实施。以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3、推进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开展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的调查,督促单位按照省《条例》要求各单位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有关奖励优惠待遇、计划生育假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政策,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
4、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将计划生育全面融入居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组织。广泛发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与自治能力,建立计划生育居民代表议事、审议制度,充分尊重群众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地位。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先进社区、合格社区活动,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5、建立完善行风评议和监督体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把计划生育行风评议进一步推向深入,以评议为契机与推动,切实转变各级计生工作作风,加强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努力协调解决,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三公开”,即公开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做好审批再生一孩、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6、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对流入人口实行与常住户籍人口同样的管理与服务,充分尊重他们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生育科普教育。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到“四个突出”:突出抓紧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重点;突出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突出抓好孕前工作,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突出落实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规范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出具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实施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1、进一步规范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全区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以知情选择、随访服务为重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要在做好公共型服务、倡导型服务的同时,努力开展特需型服务。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突出鲜明的计划生育服务特征、突出指导和服务特色,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硬件设施,发挥“领头羊”作用。各街道计生服务站要做好包括B超随访、知情选择、药具发放、咨询指导等有关项目的服务工作,重点要提高随访服务的质量,指导各社区计生服务室开展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咨询指导、药具发放和知情选择工作。规范服务台账,上半年完成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
2、进一步完善计生优质服务模式。 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互动,开展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的知情选择工作,提高随访服务质量。针对《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的新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努力降低非意愿性妊娠的发生。同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等工作,努力形成“大宣传、大服务、大融合”的计生优质服务新模式,把计生技术服务与宣传倡导、政策法规服务、信息引导等相融合,把单纯的避孕节育服务逐步引向以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为目的的综合性服务。
3、进一步落实依法服务。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依法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进一步落实对下岗、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基本避孕项目的定点免费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4、进一步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要把着力点放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及后续服务上,努力推进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利用现有的阵地和资源,做好青春期知识和新婚期知识普及、孕前指导、产前诊断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等工作,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
三、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努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04年,全区各级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力度,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把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纳入社会整体保障体系之中。 一是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落实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应享受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尤其要加强与属地企事业单位的协调,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保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全面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爱心救助活动。按照03年区计生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独生子女特困家庭“爱心救助”的意见》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辖区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的救助,各街道要选择1-2户特困家庭进行重点帮扶。三是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推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险和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努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四、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加强与宣传、文化部门的合作,在全区广场文化活动中积极排演健康向上的计生文艺节目,愉悦、教育广大育龄群众,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新的高潮,形成宣传教育的“大合唱”,建设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同时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二阶段的总结评估工作。
全面启动关爱女孩活动。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各街道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实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中的女孩,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共同帮助她们渡过难关,为她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强化人口理论教育。突出新的发展观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将人口理论的教育纳入区委学习中心组、各街道党工委学习内容,不断增强人口理论教育的实效。加强与各级党校的协调配合,做好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工作。
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优化宣传阵地。在继续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三送三进”活动,认真组织“7.11”世界人口日、“9.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二周年宣传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宣传日等社会宣传活动,向群众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知识。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继续开展“人口新闻奖”的评比活动,促进全区的新闻宣传工作。办好区计划生育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全区计生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做好宣传品的发行“三个一”工作(即对当年新婚夫妇发放一个婚育新风资料袋、一套知识卡片、一张“婚育直通车”VCD碟片),充分发挥“婚育新风知识传递夹”的作用,真正把知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手中,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努力营造婚育新风传播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
五、深化计生工作综合改革,提高社区计生工作内涵质量
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强化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增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自治能力。各街道要进一步深化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树立把计生工作融入社区的理念,实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计生服务室的阵地作用,提高社区计生工作的内涵质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发展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的网络作用,积极发展以在职或离退休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志愿者,构建社区计划生育服务队伍,提高服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六、以争创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区为动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04年是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两个转变”关键的一年,全区要认真总结“十五”中期评估的经验与教训,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的契机与动力,抓好抓实,确保“十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继续开展争创区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加快推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搞好省级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城区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版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其评估引导作用。不断加大对街道、村(居)信息质量的检查、考核和指导,强化统计及计算机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采取有效手段把信息的下传、核对、上报等工作落到实处。推广应用社区电子台账,管理维护好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网站。
七、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广大计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对计生干部的培训教育,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组织相应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全区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各街道要针对社区干部调整这一实际,强化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计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规范开展计生工作。
天宁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四年二月四日
天宁区计生局2004年创建好班子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实现“两个转变”示范区为目标,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实行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探索,逐步建立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要的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好班子的内涵质量,提高领导水平,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努力成为“团结、廉洁、开拓”的好班子,带领全局职工为我区“两个率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结合计生工作实际及群众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加强班子成员和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努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班子工作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依法行政。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全面准确实施。以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契机,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以制度为保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三公开”,即公开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审批再生一孩手续,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妥善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3、加强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继续把行风建设作为我局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满意。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推进计生改革,提高工作水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一是力争在优质服务上有新突破,进一步规范服务体系,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快形成“大宣传、大服务、大融合”的计生优质服务新模式,依法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二是在社会保障建设上有新突破,努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力度,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把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纳入社会整体保障体系之中。要切实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开展爱心救助,积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应享受的各项优惠奖励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新的高潮,建设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四是进一步依托社区平台,深化计生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实惠的服务。五是狠抓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形势需要、具有奉献精神、善做群众工作的计生工作队伍,把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到新水平。
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以上(包括流入人口);
2、96%以上村(居)、单位达到实现“两个转变”合格标准,96%以上的村(居)达到合格协会标准;
3、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4、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6%,知情选择率达90%,随访服务率达80%以上;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6、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率达92%以上;
7、信息准确率达96%以上;
8、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9、进一步推动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等优质服务系列工程;
10、各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到位;
11、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