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符合《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者,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领取程序是:
一、凡符合条件的夫妻共同申请的,向孩子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单独申请的,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二、双方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等证明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申办人员花名册报辖市、区人口计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