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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教育文体局2007年度创建“平安校园”
工 作 实 施 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五无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此,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全区师生,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和谐科室”、“和谐家庭”,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为载体,以积极配合“严打”整治为手段,以全面落实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环境高度稳定。
二、创建内容
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 、“平安科室”以及“平安家庭”等基础平安建设活动。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通过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平安为大平安,筑牢平安建设的基础。
三、要求及目标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今年以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从今年起将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清醒认识,加强领导、共同参与。
四、创建标准
“平安校园”创建,为求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健全高效,防控体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良好,力求师生对校园治安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实现“五无”,即无治安刑事案件; 无“赌毒黄”;无未调处的矛盾纠纷和越级上访; 无邪教人员活动;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领导 夯实基础 措施落实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加大组织建设力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不同的建设标准,逐项细化各自的“平安校园”创建评价指标,定期研究,部署任务,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
3、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特别在教育孩子时,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4、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平安校园”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因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造成严重失误、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
对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好的突出的学校,全区进行表彰命名和层次表彰命名相结合。教育文体局对中小学“平安校园”命名。同时对“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学校对“平安班级”、“平安科室”和“平安家庭”命名及表彰。对平安创建命名实行动态管理,经教育文体局对“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为不合格和验收不达标的,报教育文体局党委审查,取消其命名。因此,各学校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必须经常化,力求实效。 六、舆论宣传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协作机制,学校各宣传媒体、宣传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先进文化占领舆论阵地,在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信息工作、宣传到位。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舆论监督,发挥好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落实宣传信息审批制度。利用学校远程教育信息技术设备,闭路电视,小广播加大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为“平安校园”
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