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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宁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常教发〔2007〕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稳步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全面负责和协调创建工作。
二、创建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考核程序:
1.自查申报。按照《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二)的要求,各学校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每年9月30日前向区教育文体局提出申请,填写《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三份),随同《天宁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一式三份),一并报区教育工会联合会。
2.考核验收。从2007年起,区教育文体局于每年10月上旬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3.确认命名。经考核小组考核验收符合要求的学校,区教育文体局将统一授予“天宁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颁发证书、标牌。
四、创建管理:
1.“校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天宁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达标标准须为95分以上,不能降低要求,更不得弄虚作假。
2.“校务公开先进单位”不搞“终身制”,对已确定“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学校,如出现违反校务公开工作要求的,将取消其称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校务公开力度,提升学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水平。
附件:
一、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
三、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先进单位 创建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6日印发
附件一:
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 方
副组长:赵阿忠 杨庆国
成 员:金柏平 石华中 杨 琦 盛建伟 徐建成 林千里 陈伟益 倪 群
办公室主任:杨庆国(兼)
附件二:
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
评价
一级
指标
评价二级指标
分值
评 价 标 准
自评分
考
核
分
一、校务公开的领导与监督
1、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
2
成立三个小组给1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给1分。
2、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制定实施办法给1分,实施办法科学可行给1分。
3、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且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3
有年度计划给1分,全部完成计划给2分,部分完成计划给1分。
4、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公开工作专题研究会议;
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有会议记录给2分,否则不给分。
5、教代会每年对校务公开评价一次。
教代会每年按照评价方案对校务公开工作评价一次,且如实写出评价报告给2分,否则不给分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重大改革方案及执行情况;
4
能够向教职工全面公开且深入人心给2分,部分公开给2分,没有公开不给分。
2、学校财务的收支情况;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校财务预决算情况,且能够全面、如实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没有公开不给分。
3、干部、教师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和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能够向教职工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没公开不给分。
4、与教职工福利相关的有关规定;
能够向教职工全面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未公开不给分。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
能够向教职工全面、如实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未公开不给分。
6、学生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时间及代收代办的项目;
能够向学生及家长全面、如实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没公开不给分。
7、学校的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
能够向社会全面、如实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未公开不给分。
8、学生的奖惩办法、保送生的推举程序及结果。
能够向学生全面、如实公开给4分,部分公开给2分,未公开不给分。
值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
一年召开两次教代会、一学期召开至少两次教职工大会给4分,一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一学期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给1分,未开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不给分。
2、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校务公专栏)和收费公示栏;
有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校务公专栏),且及时更换内容给3分,不能及时更换给1分,没有公开栏不给分;有收费公示栏 并能常年公示给1分,否则不给分。
3、校长接待日及校长信箱;
有校长接待日和校长信箱,且能够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给予满意答复给3分,否则不给分。
4、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且能够对建议给予满意答复的给3分,否则不给分。
5、学生大会及学生代表会;
能够通过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会公开有关内容给3分,否则不给分。
6、家长会(家长学校)及家长通知书。
能够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或家长通知书公开有关内容给3分,否则不给分。
四、校务公开的效果
1、学校工作透明度高,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好;
学校工作透明度高,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好给4分,次之酌情给分。
2、干群关系密切,干部教师的积极性高。
干群关系密切,一年内未发生信访问题给4分,否则不给分。
3、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给4分,次之酌情给分。
五、民主测评
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工作满意率。
25
满意率达95%得25分;满意率达90%得20分;满意率达85%得15分;满意率达80%得10分;满意率低于80%的不得分。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三:
天宁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教职工数
工会会员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创建工作总结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
2.此表中的创建工作总结主要是概括地阐述创建工作的主要过程,具体做法另附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