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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天宁区教育法制工作意见
局属各中小学(含简易学校)、幼儿园,天宁职校,教研室,局机关各科室: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全区教育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认真贯彻《天宁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积极宣传发动,部署安排普法工作,明确“五五”普法工作年度的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天宁教育持续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天宁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1.各学校(含简易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制订好《2007学年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园)工作计划》,公办学校的门户网站均应开辟专门的依法治校专栏网页,依托专网,创设学习平台、搭建管理平台、提供交流平台。
2.切实抓好重点普及法律的学习宣传。年内,在机关公务员中重点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政意识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在学校中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法活动。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五五”普法教师读本》这本书。并作好学习记录。
4.组织机关、学校参加普法考试,切实发挥普法教材的作用,提高普法实效。
5.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干部、教师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6.做好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第四批复查工作。我区有五所学校进入复查工作即:红梅东村小学、怡康小学、丽华新村第二小学、延陵小学、兰陵小学,对符合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标准的学校,我局将组织检查评估,经复查合格的学校,报常州市教育局重新确认命名。
7.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8.抓制度,促规范。各校(园)要抓好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按学校章程依法办学的相应制度(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园)务公开制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等)。
二、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为抓手,促进“五五”普法的全面实施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法律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
2.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开展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等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完善法制教学计划,加强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组织法制教育课件制作,于11月份评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立重点对象学法机制,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教育活动
1.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培训制度,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继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校外法制基地、法制副校长和家长法制学校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三位一体” 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作用。以贯彻《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办法》为契机,增强普法活动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分层次开展好机关人员、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
四、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的作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构的建设,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加强对有关专职人员等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社会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的研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
2.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现有普法阵地,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充分发挥天宁教育信息网、学校网络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及学校小报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发挥其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易与群众接受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3. 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四落实”工作。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四落实(并建好台账资料)。坚持学生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与德育活动结合、与行为规范养成结合、与帮教工作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与家庭和社区教育结合。与区政法委、司法局、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联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区法制教育宣讲团的作用。以开展生动活泼、贴近实际的普法教育为载体,巩固和扩大普法宣传阵地,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在全区中小学(含外来民工学校)普遍建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1-2次到学校进行法纪教育专题讲座,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同时广泛开展与问题学生一帮一手拉手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建立有校领导、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家长参加的帮教小组,明确各自责任,落实帮教措施,积极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五五”普法阶段性工作
1.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学法任务的督查考核。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制度,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考核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
2.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专项检查。围绕贯彻《天宁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区“五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对照“五五”普法的各项启动准备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中进行一次检查落实,拟在年内对各单位“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