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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天宁区教育系统“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全面实施我区“五五”普法规划,营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2006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要求以及《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天宁建设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以及全区“五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执行“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着力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天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从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学习市领导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常州建设的讲话
2、落实区“五五”普法规划,启动法律进学校活动
3、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和义务法律咨询
4、举办法制讲座
5、出一期法制宣传教育板报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学校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宣传宪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认真开展好本校的“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抓住重点,突出主题。要紧紧围绕主题,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积极维护宪法尊严,为推进法治天宁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教育。
4、讲求实效,创新形式。要坚持继承和创新,在坚持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传统法制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进一步拓宽思路,努力策划开展一些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根据广大师生对法律的需求,开展一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骨干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在学校扎实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监察室。
附件:1、2006年常州市天宁区“12·4”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2、2006年常州市天宁区“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