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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宁区随班就读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小学: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2003年
我区被确定为江苏省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区并制定了实
验方案,这对我区小学阶段的随班就读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
使随班就读工作持续发展,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希各小学遵照执行。
附:一、《天宁区随班就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天宁区教育文体局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
天宁区随班就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使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区《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区实验方案》,现就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象和入学
1、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最佳矫正视力者低于O.3者)、听力(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者)、智力(IQ值小于70者)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2、随班就读对象的认定,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如家长不同
意,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其确认),附指定医疗机构的检测证明,学校初审后,填写《天宁区随班就读学生确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科审核认定。对被审定为随班就读的儿童,读满三年后须重新审核确认。申请审定时间为每年5月。
3、残疾儿童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实施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公布。
4、各校应当依法接收本学区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得拒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放宽。
5、各校原则上每班可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一2名,最多不超过3人。
二、教育教学
6、学校应为随班就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学习设施。安排随班就读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和活动,同时注意他们的特殊需要,使其受到适合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
7、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的教育,消除歧视、嘲弄残疾儿童的不良品德和行为,使学校逐步形成
普通学生与随班就读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8、随班就读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应与普通学生相同,学校可以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及身心缺陷矫正、补偿和各种能力培训等方面的个别教育计划。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激发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
9,学校和教师应提高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认识,对特殊学生给予特殊的关爱,从每一个细节去关心、帮助残疾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要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
的配合和帮助。
L0、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应当包括品德行为、文化知识、身心健康、生活与社会适应能力、缺陷的矫正与补偿等方面的内容,着重考评学生个体能力的发展,确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和促进
的作用。可参考全日制弱智学校(光华学校)教学计划、学科教学大
纲或学校个别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综合评价。随
班就读学生成绩不列入班级平均分计算。
三、组织管理
ll、各校应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有1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
12、对随班就读学生必须建立双学籍档案,(一是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档案;二是残疾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双学籍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教育科存档。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不留级。学校可根据对随班就读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分别发给毕业证书或修业证书。
13、学校每学期应对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常规检查,并作好情况分析和反馈。局将每学年对各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14、我区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由光华学校具体负责及指导。资源教室建在光华学校,其配备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应无偿提供区内随班就读学生有组织、有序使用。资源教室由专职
或兼职辅导教师指导学生正确选配和使用辅助用具,对其进行康复训练。
15、在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 方
副组长:尤维萍、蔡全林、吴秋岳
成 员:林千里、强大琴、石华中、徐建成、盛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