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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课改工作制度实施的补充意见
区属各中小学:
为切实推进我区课程改革的实验工作,保障实验有序、按章推进,现对有关课改工作制度内容进行调整和细化,请遵照执行。
一、实验工作进程月报分析制度:
1.各学校的课改研究方案、培训计划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初报教研室。
2.各校课改论文和案例每月至少交l篇到教研室,教研室及时收集各校的课改实验动态,每月向市教研部门(市课改领导机构)报送20篇课改动态、案例等。
3.各校课改进程情况每月底以表格形式报教育科。
4.局课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于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上午召开课改进程分析会,对全区各校的课改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对学校课改中出现的典型个案、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进行商讨、研究对策,对下阶段的课改重点进行部署。
二、课改实验联络员制度:
1.联络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教研室教研员组成,每月必须到联系学校了解课改动态,其职责是传递课改最新信息,为联系校际之间的交流学习牵线搭桥,并协助学校及时总结课改成功经验,做好树立先进典型的工作。
2.工作内容是了解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实施、“减负”工作、学生的均衡发展问题、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的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校长管理措施等八个方面。
3.工作形式可采取听课、与领导、师生交谈、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
4.联络员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课改领导小组上报各校课改进展情况,为次月初的课改分析会提供最新动态资料。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0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