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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08]30号
关于表彰天宁区2007-2008年度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天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业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努力,团结奋进,坚持不懈地把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前进,经研究决定: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2个先进集体和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无私奉献、执法为民的精神,一如既往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天宁区2007-2008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抄送:常州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天宁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
附:
天宁区2007-2008年度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2个)
常州常武律师事务所
常州益同盛律师事务所
先进个人(7名)
陈 军 常州常武律师事务所
蔡理春 常州益同盛律师事务所
陈 涛 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
孙如益 常州常天律师事务所
巢冬艳 常州高枫律师事务所
姜建南 天宁区金正法律服务所
魏雨草 天宁区天平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