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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常天司[2008]29号
关于成立天宁区法律服务投诉中心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投诉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为,树立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法律服务投诉中心。
主任:万建红(副局长)
成员:薛 平(政治处副主任)
是允华(综合科科长)
邵正毅(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抄送:常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