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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司法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打算
2008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牢牢把握“争先创优”这一主题,坚持突出“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两项重点,大力实施“基础、保障、人才”三大战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创新创优、求实高效、统筹兼顾”四大观念,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拼搏进取,大胆开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天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正确定位,挖掘潜能,倾力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的工作思路,跳出司法看司法,立足大局抓创新,实现了从基本的司法行政职能向动迁、信访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拓展。
1、积极参与依法动迁,致力促进和谐动迁。我们以法律宣传者、矛盾调解者、法律援助者的三重身份,协助处理动迁矛盾纠纷的疏导和调解工作,引导被拆迁户正确对待动迁,确保被拆迁户的利益依法得到保护,为依法动迁、和谐动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在兰陵片老城区地块的法律援助工作组,局机关每天派一名工作人员到该地块值班,区属常武律师事务所每周六、周日派专人值班,将化解矛盾、处理疑难问题等放在首位,接待群众咨询,为群众解答拆迁政策、拆迁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政策宣传讲解到位、矛盾不升级,特别是对被拆迁户产权不明晰的全力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共计接待动迁户300余人次的咨询和矛盾调处。二是当好法律顾问。在青龙街道,选派律师长期入驻,帮助街道实施依法动迁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在工作中恪守职业规则,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协助街道做好每一户拆迁家庭的安置、补偿工作。三是履行公证职能。区公证处为全区各动迁地块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到现场进行外围评估公证,做到及时公证、及时出证、服务到位,还为动迁户提供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高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在工作中更注重以民生为本,服务困难弱势群体,为家庭困难的动迁户适时提供援助服务,减免公证费用,使老百姓充分感觉到了政府的关心,从而促进了签约率,进一步推动了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参与信访调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将大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资源整合,根据区领导的交办和主动接办,协同处理全区来信来访和重大矛盾纠纷,先后接待处理了青山绿地,毛纺厂,延陵东路8、9、10地块,桃林,青龙,香梅花园等拆迁地块多起信访、上访,按照依法动迁、有情操作的原则,通过深入细致、认真的协调工作,化解了大量拆迁矛盾,同时,我局还积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农民工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后的职工安置纠纷及一些经济合同纠纷引起的信访、上访,今年,参与处理了怡康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产生的信访、上访纠纷,有效平息了大量社会矛盾。继续落实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及陪同领导大接访制度,协助领导妥善处理涉法上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仅奥运期间就接待来访人员34批次。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事务,依法避免经济损失。协助政府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为政府发展规划的一些重大合同协议进行认真的法律把关,协助处理信访接待事宜、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为矛盾的及时化解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已经协助办理有关案件16余起,为区政府、街道及部门挽回损失800多万元,其中快速公交动迁一案就为区政府挽回了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四是积极整合法律人才,主动提供专业服务。调整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为政府处理涉法、涉诉事件、债权债务和劳资矛盾等纠纷,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在此基础上,挑选了22名律师和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新组建了天宁区法律服务智囊团,为政府、街道招商引资、依法行政,为企业兼并重组、上市、房地产开发、股权投资、民商合同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智囊团成员金牌律师事务所马东方律师及时参与巾被总厂职工股东纠纷的处理,为董事会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与市、区两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解决该厂的破产清算难题。10月中旬,组织召开了智囊团首次座谈会即依法行政座谈会,法律服务智囊团依法行政组律师与全区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进一步强化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律意识。法律服务智囊团在我区初步运作,成效初显。
二、创新创优,培育亮点,致力打造司法行政天宁特色
今年以来,我们在司法行政常规工作中,不断立足创新创优,更新工作思路,挖掘创新潜能,着力培育,使亮点更亮,特色更特。
一是建立了全市最高规格的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我区从2004年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今年,根据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天宁实际,我们在大调解领导体制上有创新,成立了全市最高规格的由“区委书记统领、分管书记统筹、党政分管领导统抓”的大调解领导体制,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天宁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织网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确保大调解机制取得实质性成效,我们积极落实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的建设,成立了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天宁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调处服务中心由司法局负责管理,中心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信访局分管领导担任,并明确了司法局、信访局各派一人常驻中心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派人轮流值班,各街道相应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和调处服务中心,目前,我区形成了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受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对社会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大调解机制组织体系。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体制为今后我区大调解机制的高效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区的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情况也受到了省、市督查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探索实践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新形式。今年,我区被市确定为“心理矫正示范区”,为达到示范效应,我们在心理矫正形式上作出了新的探索和尝试。依托“解放军102医院”的心理研究平台,引进了国内最先进的卡特尔人格测试软件,共同组织对全区158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开展了心理测试,从心理卫生、心理健康、心理适应、物质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试,科学分类、有的放矢。并通过终端评估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全面掌握测试对象的心理情况,为他们建立详细的心理档案,由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根据结果制定帮教措施。这种新颖的心理矫正方式使心理矫治成果转化到实际矫正工作中,做到了科学性与实效性的结合,这种“军地结合”的特色创出了心理矫正的“天宁模式”,推动了我区心理矫治向科学化、实效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创新实施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结合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局积极介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卫国和区司法局史赴解同志被聘为首批“临时法律家长”,对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心理疏导。3月份,许卫国主任受邀参与了全市首例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案件的审查、审理和宣判的全过程,为本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及心理慰藉,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焦虑、烦躁、不安和恐惧心理,并监督审讯人员的行为,切实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首次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创了青少年维权的新创举,该案被全省检察系统刊物争相报道,引起了很大反响,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四是首创建立了农民工维权三合一综合“绿色通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我们与天宁区法院、人事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市首创的“农民工维权三合一综合绿色通道”,即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调解、裁决程序的绿色通道、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程序的绿色通道和法院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其特点是充分发挥司法、人事劳动保障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使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大大提高援助效率,仲裁效率和审判效率。在该“绿色通道”成立初期,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挂牌成立了“天宁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站”,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的及时受理搭建了平台;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我们定期会同法院、人事劳动保障局等同志进行案件的分析,通过总结,不断完善“绿色通道”的各项程序和工作措施。送法到企业。针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中突出的、共性的问题,我们会同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深入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损害农民工利益事件的发生。农民工维权的三合一综合“绿色通道”成立以来,已经受理农民工已陆续办理劳动争议援助案件31件,为农民工争取到经济补偿40余万元,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群众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丰富了“机关作风提升年”活动载体。今年自开展“机关作风提升年”以来,我们在活动载体上寻求创新。部署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以“敢于创新创造、坚持依法办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廉洁奉公”为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创建标准,以争创“作风建设示范岗”活动来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首个成功创建为“作风建设示范岗”的部门,中心自创建以来也积极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3面锦旗。该活动得到区作风办的高度重视和区领导的一致肯定。
三、立足本职,夯实基础,着力完成年度常规工作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我们努力处理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司法行政常规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着眼长远,狠抓当前,积极推进各项基础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全区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强化工作目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3.15”和“平安、法治、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了5场大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接待群众1200余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了法律法规宣传板报共13块,在全区进行巡回展出,并上网公开宣传;组织全区各普法扎口单位(部门)召开了“五五”普法以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座谈会,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常州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公共安全隐患”三项排查工作。在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聘任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日常工作,成立以来,共接待纠纷169件,调解126件,调解成功97件。积极筹备建立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办公场所、人员及相关制度已落实,近期市领导将来为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揭牌。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接待各类纠纷1994件,调处各类纠纷1926件,成功1858件,调解率、成功率分别为98.6%、97.1%。其中区调处中心受理纠纷86起,直接调解4起,成功4起,分流到政府相关部门82起;各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各类纠纷465起,直接调解140起,调解成功125起,分流到村(居)调委会325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5起,劝阻群体性上访35起708人;区直属调委会、各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375起,成功1297起。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逐个走访,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并积极帮助他们落实就业,提供生活保障。今年,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36人,安置率达96%,帮教37人,帮教率100%,当年重新犯罪率为0。尝试了新的社区矫正方式,建立天宁区社区矫正应急预案机制、运用“星级”评定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夏令营等活动。在奥运会召开的敏感时期,建立“日常工作时时抓,敏感时期重点抓”的工作机制。茶山街道社区矫正对象集体签署了“平安奥运”承诺书,以实际行动投入到维护奥运期间稳定的活动中。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53名,其中缓刑102名,剥夺政治权利29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假释21名。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司法所”活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9月份,雕庄、茶山两个司法所通过了市纠风办和市司法局的初查。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今年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47名执业律师、5家法律服务所3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了年检注册。全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围绕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拆迁安置等中心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43家,参与刑事辩护75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代理1587件,非诉讼代理188件,办理各类见证17件,协办公证12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22份,解答法律咨询1224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70余万元,业务收费1402万元,上缴利税140万元。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74件,其中国内民事191件,国内经济383件,公证业务收费较上年略有上升。法律援助工作着眼“全面覆盖、应援尽援”的目标,立足改善民生,不断向纵深推进。今年继茶山、兰陵、天宁三个街道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之后,全区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劳动争议等法律援助站点已达20个,法律援助体系日渐完善。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办案目标,致力于办案数量的提升,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对符合条件的均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4件,为当事人维权获得赔偿和补偿款200余万元。
四是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学习研讨、认真查摆整改,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基层司法所长,赴苏州沧浪区司法局进行了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全体干部职工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的意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合格单位创建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和局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省厅考核小组对我局依法行政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初步认定符合创建标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宣传和交流工作提供平台,今年,局机关累计向省、市、区报送各类信息62条,被省、市录用34条,区政府网站100%录用,编发《司法行政简报》3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踊跃捐款,捐款数额达到了6万余元,其中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达到了1万余元。认真及时办理了2件政协委员的提案和1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了答复。
明 年 打 算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推进“五五”普法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
3、继续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是做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的工作;
4、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外来务工人员(雕庄)学法,村居民联合普法(茶山),新市民公寓法制学校(青龙)建设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色;
5、组织成立区、街道两级普法志愿者队伍;
6、组织编印普法系列宣传手册;
7、建设市民法制宣传广场。。
二、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大调解体制建设,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区调解纠纷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
2、全面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对接机制,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创新、形成特色;
3、继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全年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扩大心理矫治成果,落实好相关矫正措施,抓好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继续加强对全区法律服务业监管力度,提高法律服务业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投诉查处工作;
2、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办法,做好年底检查考核。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3、继续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组、法律服务智囊团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4、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规范运作;选择一到两个社区成立法律援助咨询站;继续履行好首批“法律家长”职责,协助开展“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核、指派、督办和援助经费的结算工作,积极与区其他部门协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做好法律援助的统计数据的电脑输入工作;
4、规范公证队伍建设,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意识,确保公证质量,为区政府拆迁安置、旧城改造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服务,推动全区动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争取更大成效;
2、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系统、文明行业、“好班子”等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3、强化信息调研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录用率,加大调研文章的上报数量;
4、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行秩序,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