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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天宁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9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的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天宁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
天宁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和明年打算
2007年是全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天宁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和市局“争先创优工程”的开局之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定位,争先创优,真抓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着眼目标,围绕中心,年度工作取得新成绩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和市局“实施争先创优工程”的精神,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六个位居全市前列”的目标,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在我区全面展开,顺利通过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检查考核;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年底为止,我区共有9个村、15个社区经申报和考核已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1个村、1个社区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并初步通过了省级检查组的考核;积极组织编演了说唱节目——《封封家书寄深情》参加市法治文艺调演,荣获一等奖;“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热烈,活动期间,全区各级各单位共组织法律咨询61场次,接受法律服务人数1500余人,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7930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98场次,参加法制讲座人数3000余人,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3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95条(块),张贴宣传画近千份,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68块,更换法制宣传栏目173期。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2场次。
基层基础建设:
成立了天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区、街道和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三调”衔接机制逐步完善,全区六个街道都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公调对接工作已在雕庄街道进行试点,今年,天宁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2629起,成功2580起,调解率、成功率分别为100%、98%。防止民转非6件8人,防止民转刑9件10人。其中,区调处中心受理纠纷296起,分流到政府相关部门296起;各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各类纠纷596起,直接调处320起,调解成功313起,成功率98%,分流到村(居)调委会276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5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8起880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737起,成功1708起。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38名,解除矫正对象81名,现有矫正对象157名,其中缓刑99名、假释27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剥夺政治权利30名,建立的一套科学考核奖惩办法初显成效,2月份,茶山街道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记功一次,并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与其减刑6个月的奖励。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今年,共有83名刑释解教人员经衔接管理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辖区内未出现因本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引起的上访事件或恶性犯罪事件,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80人,安置率达96%;帮教83人,帮教率100%,当年重新犯罪率0,当年重新犯罪率0。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取得成效,我区6个街道司法所全部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创建,法律援助领域大力拓展,到今年为止,我区共建成了15个法律援助站,从纵向到横向形成了完整的法律援助网络。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申请202件,其中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1件,义务接听法律援助求助电话758人次,接待来访人员569人次。律师服务:组织律师参与全区经济社会事务,在今年的人大政协换届选举中,通过区局的积极推荐,金牌律师事务所孙激律师被选举为常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小庆和益同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先宏当选为区政协委员,今年区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30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172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诉讼代理124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44件,业务收费951万余元。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定期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社区值班,为社区群众解决涉法难题,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应聘担任11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135件,非诉讼代理18件,办理各类见证31件,协办公证19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56份,解答法律咨询656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70余万元,业务收费79万余元。公证服务:积极为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提供服务,今年共办理民事证件187件,经济证件58件,收费25万余元。
信息上报:
从提高录用率入手,扩大信息收集范围,积极上报各类信息,今年,区局共上报信息46篇,录用24篇,其中江苏省司法行政网录用3篇,常州日报录用6篇,常州市司法信息录用14篇,常州市“148”简报录用1篇,区政府网录用率达95%;今年7月,由我局编印的《司法行政简报》成功出刊,共编发了8期,《司法行政简报》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促进了内部交流、加强了信息沟通、扩展了宣传领域,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最新动态,为全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互动交流平台,区领导十分重视,对《简报》第5期的内容作了重要批示。
二、总结经验,寻求特色,平凡工作展现新亮点
今年,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局大胆创新,总结先进经验,工作中展现出了一批值得推广的亮点,这些亮点是对我们取得的成绩的提炼和升华,对我们建设“法治天宁”、“平安天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1.法制宣传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制落实
为了切实加强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推动“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在全市率先成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并具体落实了相关责任:
一是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由区委副书记韦东生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南苏国等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成员由各街道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区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是建立了区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
由各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区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各直属党委(总支)职能科室负责人共40人组成的这支联络员队伍在区法宣办的指导下,协助落实和完成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这支队伍的成立,使全区各级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纵向指导网络和横向协调网络得到了充分完善,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区的有效运转,。
三是成立了区“五五”普法教育讲师团。
为进一步对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各街道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和培训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传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以及与广大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全区“五五”普法教育不断深入开展,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立了区“五五”普法教育讲师团,讲师团由常州高校的老师(兼职律师)、区政法系统的人员组成。
四是制定任务分解表,具体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各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根据常天委办[2007]23号《全区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制定了全区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下发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操作性更强。
2.社区心理矫正获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优秀成果奖
茶山街道率先尝试心理矫治这一新型的矫正手段,并特聘了首批心理辅导专家为茶山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做心理辅导讲座,与心理矫正对象进行积极的互动沟通,从而得到心理专家的及时指导,及时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解除心理困惑,心理矫治取得了可喜的的成效,今年2月份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优秀成果奖。7月份,茶山街道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在丽华一村社区挂牌成立。心理咨询室将心理学运用于社会服刑人员教育矫治的全过程,将社区矫正人员分为入矫初期、矫正期间、解矫前期三个阶段,不同阶段体现不同侧重点,赋予不同的心理咨询模式与内容,不断丰富教育矫治方法,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管教措施,是教育矫治科学化的具体体现。今后,该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方向将不再局限于社区矫正对象,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向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延伸,并深入开展。
3.律师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我们整合律师资源,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活动。
为12名区委、区政府领导配备了12名律师,在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期间,律师陪同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依法处理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今年共参与接待了6件、11人次的信访、上访人员。
二是成立开发区、街道法律顾问组。
区司法局在去年调整了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和街道依法行政、发展经济的需要,为一个开发区管委会、六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了7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如常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小庆作为青龙街道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青龙某化工厂爆炸伤人突发事件的处理,还参与了拆迁纠纷的调解等。金牌律师事务所白翼律师作为雕庄街道的法律顾问,参与了雕庄某印染厂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为街道挽回经济损失出谋划策。
三是协助处理涉法涉诉案件。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区综治办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针对进京上访人员举办的“三个讲清楚学习班”,区司法局指派3名律师为学员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涉法涉诉疑难问题,教育疏导学员依法维权,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市学习日期间,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联合聘请常工院教授、高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黄建文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辅导讲座,区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全体科级干部参加讲座。区老干部局还专门请黄建文教授为全区离退休老干部作了学习《物权法》的辅导,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高潮。
4.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应援尽援
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本着“应援尽援”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
是法律援助网络拓展完善。
积极与区计生局沟通、协商,挂牌成立了天宁区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站,为全区育龄妇女开辟了绿色通道,及时处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维权问题的投诉,接待群众有关计划生育维权方面的来信来访,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面对面法律法规咨询指导,并为之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建立了法律援助程序、法律援助维权热线,设定网上投诉、咨询等服务功能,为全区困难育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创立了新载体。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前期对全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与规模企业发放了300份调查表,通过调研和积极协调,在红梅、青龙、雕庄三个街道分别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农民工法律援助站自建立以来,已经为农民工分发资料3000余份,解答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的工资、工伤、保险等相关咨询500多次,受到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二是积极为我区困难群体提供优质服务
。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孤寡一人并且肢体残疾二级的残疾人孟老汉,房屋被前妻霸占,来到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指派律师提起诉讼,为老人讨回了房屋,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孟老汉冒着酷暑来到我中心,赠送了“坚持真理,帮困助残”锦旗,表达他的感激之情。为弱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山东籍外来人员杨某,被本市彭某以征婚名义骗到常州并生下一子,后又抛下她们母子杳无音讯,杨女士生活拮据,无力抚养年幼的孩子。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会同妇联、兰陵街道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及工人新村第二社区主任多次到彭先生的父母家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小孩有了一个安定的住所,不用再四处流浪。为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我市红星棉织有限公司的数10名职工,因企业拖欠加班工资,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访,未能得到解决,最终来到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于该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矛盾激化为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及时指派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并在两小时内就完成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所有程序,真正做到了“应援尽援”这个原则。
三、对标找差,力争前列,常规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力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今年以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力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位居全市前列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天宁”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举办了普法联络员培训班。
对我区近40名普法联络员进行了联络员的任务、工作职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培训班上还就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这是今年我区成立普法联络员队伍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系统培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学习宣传新法规。
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联合举办《物权法》专题知识讲座,特邀常工院副教授黄建文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科级领导干部讲解《物权法》;与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联合在全区开展了新一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有关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对新颁法规的学习普及,增长了大家的法律知识,也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三是开展重点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联合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纳入到全区公务员“5+X”能力培训工程的学习和培训中去,在5月底和6月初全区800余名公务员分两批接受了培训教育,提高了全区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联合区教育文体局、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制课件制作比赛,该活动得到了全区各中小学校的积极响应,共收到法制课件82件(篇),评比出一等奖9个,二等奖28个,优秀组织奖3个。社区、企业法制教育,今年我们继续组织局工作人员外出授课,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培训,共外出授课5次,全区1000余名干部、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接受了宣讲教育,大家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力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力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三个位居全市前列为目标,不断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化“平安天宁”建设。
一是
人民调解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制度,今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职能由政法委划转到司法局,我们迅速建立了定期排查制度,召集各街道调处中心主任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三,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并抽调人员到区调处中心参与工作;切实落实排查调处任务,针对土地征用拆迁、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加强了排查调处力度,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今年全区没有发生重大矛盾纠纷,也未发生一起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加强岗位知识培训,配合区民政、社区办、党校对各街道社区主任、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人民调解基本理论、民事纠纷调解的程序方法、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一些常见民事纠纷的实务调处方法及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等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按照“六有”、“四规范”、“四落实”的标准,在社区(村)调整整合和换届选举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快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是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扩大成果。
重点培植茶山街道市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街道,继续开展好创建省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活动;制定科学的矫正个案,对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正,根据实际情况,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办法,尝试人性化的管理监督,做到一人一档,在工作中做到不漏管、不脱管、不失控、不重新犯罪;组织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南苏国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充分肯定了2004年以来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下发了区委办《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向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发展;编印了《常州市天宁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材料、体会文章汇编》,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展示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示范、创新经验,指导和服务全区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
三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生活保障的意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建设平安天宁”的考核指标,并延伸至村、社区,把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实绩、经费保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先进的主要内容。
3、力争法律服务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正式启动,根据活动要求,我们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加强了规范管理。
一是律师管理。
年检注册工作按时完成,今年,全区有5家律师事务所45名执业律师参加了年度检查注册工作,有3名律师参加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其中,2人评为四级律师,1人评为三级律师;组织我区律师各类培训,参加了《物权法》、《中国律师业的现状和律师管理》岗位培训、新《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讲座;组织律师事务所检查,在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区局组织检查了各所统一收案收费、敏感案件、重大案件报告等制度,党组织的建设情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落实情况,各所均能按要求落实各项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有序,积极组织律师撰写论文参加常州市首届律师论坛,共有11篇论文收录《常州市首届律师论坛论文汇编》,其中一篇获优秀论文奖。
二是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抓好年检注册工作,今年共有6个法律服务所、42名法律工作者通过了年检注册,新注册法律工作者两名;规范业务建设,健全完善业务学习培训、岗位目标责任、收案登记、业务、文书、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合伙人会议、所务会议、基层法律服务公示等规章制度。
三是
公证工作。
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保障全区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指派公证员参与法院的司法强拆和区政府的行政强拆,主动到拆迁现场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
三、强化培训,改进作风,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新提高
围绕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六个位居全市前列”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们充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建设,抓作风建设,抓执法规范,抓各类创建,抓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为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业务素质,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了省委党校、省司法厅组织的《物权法》培训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每年一度的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依法行政知识和《物权法》的有关知识,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的“公务员5+X培训”,区机关全体人员分两批进行了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强化创建活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文明创建。坚持开展了以“五好”为标准的“好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开展了学习型系统和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继去年我局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之后,今年,我们加大了创建力度,认真制定了《2007——2008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标兵活动规划》和《2007年度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意见》,对创建提出了新的要求,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真正做到增强自身素质,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2007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2007年局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2007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基础。
3、强化规范执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2007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活动的开展;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宣讲辅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育;制定了《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九项制度》,下发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该活动的开展,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执法的意识,为建设一支“为民、公正、清廉、务实”的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服务“两个率先”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稳步、持续发展,今年,我们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了“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推进年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并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推进;印制了《天宁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征求意见表》80份发放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意见征集,并于6月底全部反馈回收,对征求到的意见,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剖析原因,制定了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根据《天宁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九项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对我局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服务承诺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制度更贴近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更加具有了可执行性,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对完善后的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增强了认识。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明 年 打 算
一、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制定2008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科学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出台各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加强区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
3、继续组织实施全区“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是做好法律进乡村、社区、法律进学校;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专题调研活动,重点是雕庄街道的外来人员学法、茶山街道的村居联动普法、青龙灯街道新市民公寓法制学校教育,并不断总结经验,力争创出工作特色;
5、结合“五五”普法中期工作检查,组织人大等部门对全区各普法扎口管理单位(部门)“五五”普法工作报告进行专项视察和检查考核,以促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6、继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90%;
7、区司法行政网上开通普法网页,制作法制宣传板报进行宣传教育;
8、组织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基层基础建设
1、推进区和街道两级调处中心的建设。完善健全经费保障、领导接访制度、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责任追究、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议、检查考核验收、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月报等制度;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星级调解协议书的评比工作;做好调查研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大调解”对接机制,拓宽公调、诉调、检调、援调、访调“五大对接”渠道;建立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预警制度、定期评估制度和分析制度,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医疗纠纷调解试点工作。
2、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与大调解工作紧密结合,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等各项规范化建设,保证司法所人员、硬件、制度、台账四落实,确保全区6个司法所继续保持省级规范化标准,迎接省厅的复查。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超前帮教范围。协同有关部门到省内部分监狱对天宁籍在押犯进行帮教活动,配合监狱做好在押犯思想转变工作。继续抓好协调会议的落实工作。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登记制度,核对排查制度,分析制度和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做好“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妥善落实好安置帮教措施。确保全年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围绕全省领先的目标定位,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和保障体制,把工作重点放到致力于全面提高矫正质量、全面深化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注重矫正过程中的危险控制上来。
5、切实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形成百分考核细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开展争创省市文明法律服务所活动,认真做好市级文明法律服务所的申报、验收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三、法律服务
1、全区律师诚信制度的建设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纠正目前少数律师中存在的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
2、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合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市局《合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的年检、注册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力度,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3、法律援助中心争取明年在兰陵街道、茶山街道、天宁街道挂牌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核、指派、督办和援助经费的结算工作,积极与区其他部门协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和人员组织落实工作,进一步做好常工院政法学院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及扩展工作。做好法律援助的统计数据的电脑输入工作;
4、继续深入贯彻《公证法》,规范公证队伍建设,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意识,提高办证质量。
四、队伍建设
1、巩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成绩,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争取更大成效;
2、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系统、文明行业、“好班子”等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3、强化信息调研工作,致力于信息录用率的提高,加大调研文章的上报数量,继续办好《司法行政简报》。
4、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行秩序,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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