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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天宁区司法局2006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9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司法局2006年工作的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天宁区司法局2006年工作总结
天宁区司法局2006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打算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和全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以创建“法治天宁”、“平安天宁”为目标,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以团结、务实、创新、奋进的姿态,为推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法治天宁”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天宁”,不断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实施意见和“五五”普法规划。
6月份认真制定了全区200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提交区委办印发全区各单位执行。4月份以来,组织人员认真起草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五”普法规划)初稿,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初稿进行座谈讨论,7月份,制定了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上网(区政府网站)征求意见,又将征求意见稿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书面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于10月份形成了送审稿,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将“五五”普法规划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核,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2006年10月17日,区委、区政府联合转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全区“五五”普法工作开了好局。
2
、积极组织开展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调研活动。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活动的内容包括“五五”普法如何运作,如何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加强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如何进行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估、如何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5个方面,这次调研活动的开展,将对我区如何开展好“五五”普法起很好的指导作用。
3
、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4月份以来,和工商天宁分局联合先后连续举办了十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聘请工商管理专家和我区四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参训人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全区850多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二是更好地开展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8月份在怡康社区设立了区司法局驻怡康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每月定期派员值班,到目前,已持续三个月。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9月份,和区教育文体局联合召开了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暨全区文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推进会,会议调整了区教育文体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作了专项部署。四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区委党校、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对全区科级干部进行了四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系列讲座。五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原新丰街街道火车站社区外来人口法制夜校和新市民学校,坚持每月一课,开展对新市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
1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们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村和社区的创建活动。
7月份全区有3个村、7个社区被推荐申报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8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经过申报推荐,全区共有7个村、11个社区被确认为我区第二批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申报单位。
2
、积极围绕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区”创建活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天宁”、“平安天宁”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我们被明确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小组组长单位。根据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建设法治天宁目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两支队伍:一是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小组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月14日,即组织召开了协调指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了省第十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对如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做好迎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的检查工作作了部署。
(三)积极筹备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
根据省第十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目前,我局在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大会各项准备已基本就绪,在“四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34个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和82名先进个人将在这次大会上受到表彰。
二、巩固“平安天宁”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年度基层工作要点和区局的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的要求,以“建设平安天宁,创建最安全地区”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运作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一是召开大调解机制工作座谈会。
年初,区司法局组织各街道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所长)召开了大调解机制工作座谈会。区调处中心副主任、司法局长史赴解对前阶段大调解机制工作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年度大调解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二是加强人民
调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配合区民政、社区办、党校对各街道社区主任、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人民调解基本理论、民事纠纷调解的程序方法、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一些常见民事纠纷的实务调处方法等理论和实务知识的业务培训。
三是第一道防线牢固有力。
各街道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比较重视,积极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调整、整顿、登记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按照“六有”、“四规范”、“四落实”的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未发生一起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621起,成功1590起(调解成功1258起,分流成功332起),调解率、成功率分别为100%、98%,防止民转非6件8人,防止民转刑6件14人。其中,区调处中心受理纠纷182起,分流到政府相关部门182起;各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各类纠纷321起,直接调处成功171起,调解成功169起,成功率99%,分流到村(居)调委会150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1起106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118起,成功1089起。全区2006年未发生民转刑、民转非事件。
(二)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年度工作早计划、重落实。
年初制定了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年度组织检查考核,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基层“创平安”和创特色型社区的工作考核中。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各街道司法所普遍健全完善了调解主任例会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来信来访(电)制度、档案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
三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各街道均建立了规范化调解室。结合省、市创建平安工作考核要求和省、市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的年内达标考核要求,力争司法所规范化达标率达标100%。
四是完善司法所人员配置。
今年,新招收了两名公务员,加强了基层司法所的人员配备,提高了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一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核对排
查工作。
对重点对象落实专门帮教措施,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帮助其协调落实低保、廉租房、救助金。同时,各街道普遍于年初对辖区内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并妥善落实好安置帮教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帮、不失控。
二是强化考核。
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建设平安天宁”的考核指标,并延伸至村、社区,把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实绩、经费保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先进的主要内容。
四是切实为特困刑释人员落实帮教措施。
原清凉街道浦北新村居民殷某,1年前因盗窃被判劳教10个月,于今年2月6日释放。解教后,殷某因为工作没有着落而情绪低落,思想出现波动,随时有重新犯罪的可能。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后,经多方联系,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还定人定期给他予以帮教,确保其走好解教后的道路。今年来,共有60名刑释解教人员经衔接管理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一是典型引路,以点促面
。在重点培植茶山和新丰街道两个市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街道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活动。
二是严格规范地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
在监督管理中,重点把握登记、汇报、监督、走访、迁居、请销假、会客、解教等各个环节,做到每个环节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在教育矫正中,利用入矫教育、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公益劳动、解教教育等各种教育机会,制定科学的矫正个案,对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正。在生活帮扶中,将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另外,还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三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积极尝试对特定对象实施心理矫正;科学建立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办法;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大胆尝试人性化的管理监督和教育矫正措施。各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1-2个课题加强培植和研究,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相互借鉴与学习,以推动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茶山街道特聘了首批心理辅导专家为茶山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做心理辅导讲座,并与心理矫正对象进行了互动沟通,对矫正对象心理上的问题和困惑当场作了咨询;原朝阳桥街道司法所于2006年5月中旬与常州市心理学会“瑞文家长学校”正式结对,聘请该小组12名成员为朝阳桥街道心理咨询服务室心理咨询师,并在街道单独设立心理咨询室。针对现有的五名未成年矫正对象,组成了五个心理咨询小组,经常深入未成年人的家庭展开心理辅导工作;原新丰街道司法所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社区矫正台账,统一一人一档管理、统一入矫解矫手续等,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考核资金,落实具体的考核办法,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原清凉街道通过MSN、QQ等网络聊天工具进行实时交流,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和情感上的交流,从而得到矫正工作者、心理专家的及时指导,及时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解除心理困惑。
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44名,其中缓刑89名,剥夺政治权利28名,假释23名,暂于监外执行4名,我们积极做到一人一档;根据矫正对象每人不同情况,按人制定矫正工作方案,在工作中做到四不:不漏管、不托管、不失控、不重新犯罪。
三、加强“窗口”建设,优化拓展法律服务业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天宁”中的职能优势,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规范行业管理,优化法律服务质量,大力加强“窗口”建设。
(一)切实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抓好年检注册工作。
认真对照省、市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要求,严格把关,今年,共有9个法律服务所、52名法律工作者通过了年检注册。
二是出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制定了200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百分考评标准,从人员建设、行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今年来,共应聘担任11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425件,非诉讼代理25件,办理各类见证121件,协办公证42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56份,解答法律咨询767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30余万元,业务收费101余万元。
(二)进一步巩固律师队伍的教育整顿和规范建设
一是积极投入纪念《律师法》颁布十周年系列活动。
抽调各所主任律师和骨干律师参与广场义务法律咨询;参加《律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参加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区金牌所孙激律师和常武所徐健律师在辩论赛中被评为优秀辩手,徐健还被选为市律师代表队成员参加了“联盛杯”江苏省第二届律师辩论赛,并在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二是组织律师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组织了全区律师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岗位培训讲座和《公司法》、《刑诉法》、《证据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破产法法律实务培训班》等有关专题培训讲座。
三是开展律师工作调研。
开展了律师业务拓展与服务能力、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在推动律师服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调研。通过调研,增强了律师对当前律师业务拓展方向和对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了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宣传,增进了全行业、全社会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了解,规范了律师的收费标准。
四是开展征文活动
。为切实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形成研究律师文化的良好氛围,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全区律师积极热情,参加踊跃。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在9月份“常州市金秋人才周”天宁区人才进社区系列活动中,组织有关律师参加了在北环街道举行的咨询活动,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律师走入社区,深受居民的好评。
六是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引导和推动广大律师紧密结合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是不断加强律师党建工作。
全区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4个党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3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138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诉讼代理9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02件,业务收费达731万元。
(三)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创我区法律援助新局面
为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5月上旬,与常州工学院法政学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了“常州工学院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为加大对《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6月,在新丰街道会场,举办了法制讲座,全区残疾人代表及社区、街道、村委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讲座;为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我们根据省、市要求,购置了电脑、传真机、电话机等硬件设施,设置了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残疾人法律援助接待室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为迎接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考核验收作了充分的准备;中心还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和履行力度,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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