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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7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司[2006]26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五五”普法工作的规划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
常天司[2006]26号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
区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各科、处,区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和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相关执法的职能决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应走在全社会前列,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天宁建设的高度,从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联系实际,分类要求,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类人员均是“五五”普法对象。针对司法行政系统构成的特殊性,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深入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在内容、方法、要求上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领导干部
要加强《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继续将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确保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培养法律素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要加强《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的学习。要继续推行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录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法律服务工作者
要深入学习《律师法》、《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体系,加大与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
的法制教育要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其教育改造计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部门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教育使其学法知法,自觉服法守法,提高和巩固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三、拓展载体,创新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也是法律执行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的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适应本单位特点,具有本单位特色,便于本单位操作的方法和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1、拓宽工作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利用自身工作的优势,广泛汲取和借鉴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新颖形式,把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搞新、搞活、搞深入。要充分运用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创作和排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性。
2、开展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组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文明法律服务单位创建、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法制系列讲座等主题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3、注重有机结合,推进法治实践。
一要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普法。
把普法教育纳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公正文明执法教育和执法检查、素质教育等活动,有的放矢地制定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计划,抓好落实。通过普法教育,促进队伍法律素质的提高、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的增强,高标准落实让人民满意的八项承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业的水平和能力。
二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普法。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法内容、学法计划和考核标准。引导和规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执法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
三要结合法治实践开展普法。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年度进行专项整治,促进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有效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保证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要明确“普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和考核机制、干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善于发现和宣传本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先进,调动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立足当前、贴近实际、着眼长远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报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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