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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7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司[2006]13号
发布机构:
天宁区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司法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活动方案
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天司[2006]13号
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各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在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制度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推行执法公开为突破口,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做到“四个切实解决”,即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开的问题,做到依法公开执法的内容、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途径;切实解决执法不文明的问题,纠正执法不文明现象;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纠正不按照法定程序乱执法、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等现象;切实解决执法不作为的问题,禁止渎职失职以及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等现象。
——确保实现“六个进一步”,即确保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加,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信访投诉量进一步下降,人民群众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全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指导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每个干部职工要创新学习形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法为民”,引导每个干部职工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努力在全系统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努力做到执法工作“五个公开”:(1)范围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凡是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活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2)依据公开:公开执法活动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政策文件以及与执法相关的事实依据等;(3)程序公开:公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程序和行政审批、审核程序及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程序;(4)结果公开:公开裁定、处罚结论、意见及服务结果等;(5)监督措施公开:公开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有关的处理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时间定在5月份。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区政法委和区局《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定在6—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并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干部职工联系思想、岗位和执法实际,查找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明确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要求,明确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的工作要求。要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等作为活动的基本环节,环环紧扣,一着不让。要重点抓好执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努力构建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要紧紧围绕执法公开这一抓手,狠抓“五个公开”内容的落实。
(三)考试考核阶段。时间定在1O—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政法委和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学习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考核,确保干部职工人人参加。区局将不定期到基层单位进行抽查,看工作组织是否得力,教育效果是否扎实,思想剖析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对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部门,要责令补课。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考评办法,建立执法档案。
(四)总结验收阶段。时间定在12月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以及地方政法委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局。区局也将结合年终考核检查对各辖市、区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有力措施,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抓紧抓实,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健康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局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纳入单位和个人工作考核。
(三)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基层一线为重点。司法行政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和社区矫正对象,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因此,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司法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以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基层干部职工公开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要加强基层组织和能力建设,积极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尽可能地解决基层和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二是突出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为重点。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执法标准和执法规范,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特别是对信访投诉事项、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狠抓业务培训。要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一个最有力措施来抓。各单位、各部门要有重点地强化与公开公正执法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要重点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意识和行为的教育。要狠抓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五)注重树立典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展示司法行政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果的一个有利时机,也是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很好机会。要广泛宣传规范执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在执法一线、基层单位中广泛开展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部门)”和“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示范点和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六)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区政法委和区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努力抓出成效。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与“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主题教育等活动及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把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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