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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6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司[2005]11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有关方案
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天司[2005]11号
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各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巩固“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公正、清廉、务实”的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建设“平安天宁”、“法治天宁”、服务“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努力达到的目标:一是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服务监督,落实规章制度;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健全和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四是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和完善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的长效机制,把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规范服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初步查摆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司法行政机关干警队伍重点解决的问题:少数干警依法行政水平、人文素养、法治观念等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缺乏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少数干警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发生偏差,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强调客观,无所作为;有的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群众观念不强,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少数干警法治意识淡薄,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重点解决的问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少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恶性竞争,有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有的在诉讼活动中与司法人员形成不正当关系,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缺乏诚信,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超越核定业务范围,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等。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改活动大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区局和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搞好思想发动,及时作出部署。要把学习贯穿专项整改活动始终,认真组织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民主生活会通报等文件精神,围绕“如何体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面推进‘两个率先’”和“怎样践行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根本宗旨”两个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入开展向任长霞、张云泉、宋鱼水、方工、曹发贵、杨松林、邓建军、李峥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本单位、本部门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过深入学习教育,使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思想深入到每个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头脑,落实到每个服务环节,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为专项整改打牢思想根基。
(二)查摆整改阶段(7月)。坚持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从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依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剖原因,深挖根源。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9月)。加强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要针对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程序不规范、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围绕岗位职责、人员管理、服务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进行规范。原有规范不明确的,要明确起来;不适应的要修改;执行不好的,要找出原因,提出落实措施。在规范过程中,要注意从法律服务工作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抓起,从看得见、摸得着、短期内易见效、长远又起作用的事情入手,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
(四)培训考核阶段(10月-11月中旬)。要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服务程序和工作规范。要对每个岗位提出业务培训的明确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好岗位培训活动,着力加强岗位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准确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执业纪律,提高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在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对整改活动的检查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一项一项地督促专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对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差距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检查的标准主要看服务制度是否健全,服务程序是否规范,服务质量是否提高,涉法涉诉上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违法违纪案件中暴露的薄弱环节是否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是否整改,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限期改正。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一项长远和现实相结合的根本性建设,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措施。要从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局的部署上来,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专项整改活动,防止和消除厌烦情绪,确保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动员部署到位,查摆问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及时了解掌握并及时解决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群众意见大就先解决哪方面的问题。要动真碰硬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今年是“建设平安天宁、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最后一年,也是“建设法治天宁”的启动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动力,坚持一手抓维护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以一流的队伍素质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建设“平安天宁”、“法治天宁”、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附: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
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史赴解 局 长
成 员:万建红 副局长
包汉阳 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包汉阳(兼)
成 员:薛 平 综合科科长
张惠明 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郭余春 基层科科长
许卫国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忠良 公证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联系电话:812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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