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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15079/2008-0036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司[2004]20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5
发布日期:
2008-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司法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天司[2004]20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局各科、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区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 政务公开的内容
1、区局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4、区局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情况进展等事项;
5、区局实施的各项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项收费等事项;
6、区局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事的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等事项;
7、“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经费来源、支出等事项;
8、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 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一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
二是设立咨询电话,公布举报电话,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
三是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有关便民资料,以方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
四、 总体安排和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区局已经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
推行政务公开和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民主,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使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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