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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村委会组织法》
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乡民政办公室:
2003年11月4日是《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举措,它对更好地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活动的创建,促进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搞好《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区民政局制订了具体的活动计划。请各乡依据区下发的活动计划,尽快制定上报各自的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纪念活动结束后,各乡将开展活动情况书面报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