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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东方哈佛双语幼稚园的
批 复
常州市东方哈佛双语幼稚园:
《关于成立常州市东方哈佛双语幼稚园的申请》已悉。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东方哈佛双语幼稚园,予以核准登记(并具备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为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幼稚园成立以后,应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天宁区学前教育办学的新模式、新体制,实现多元化发展的目标。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