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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局属企业:
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将天宁区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有高陵霞局长为组长、田建华副局长为副组长、民政工业办工作人员及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步骤
1、企业自查自报。各企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重特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和组织好企业隐患的自查工作,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相关经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民政局。
2、迎接区政府督查。7月20至8月10日,区政府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组织“回头看”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第四季度,区督查组组织隐患“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治理到位,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全面发动。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行使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目标。
3、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切莫走过场。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安全工作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