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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天宁区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
通 知
各局属企业:
现将《天宁区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行政追究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综合科 2006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
天宁区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下属社会福利企业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火灾事故;
(2)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其他安全事故。
四、成立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局长担任总指挥,局工业办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督促下属企业认真实施;负责指导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督促演练;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
民政工业办公室: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查看、上报,组织协调、处理,参与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各下属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现场,及时向民政局工业办报告。其他企业听从指挥部安排。
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需遵循的原则:
(1)及时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民政局工业办报告。工业办核实情况后,及时向局长、区政府办及区安监局报告。
(2)确认发生安全事故后,局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并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3)保护现场。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与义务。因抢救伤员、疏通交通、防止事故扩大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七、下属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好经费和人员。
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单 位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天宁区民政局
高陵霞
8116469
13601503699
顾春华
8106159
13063986848
长城工艺厂
包红梅
3631393
13906123967
华艺电器厂
杜启明
6909767
13906124484
立达电磁设备厂
朱筱荣
8832722
13806115223
金利达屏蔽室厂
朱惠英
8868379
13901509129
嘉丰织布厂
吕晓骏
5121326
13327885808
昊帝新材料厂
李志坚
5327270
13901501387
业世达塑胶制品厂
潘美芳
8220979
1380907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