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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民政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的
通 知
各局属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局长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位分管局长是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和管理相关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季度原则上召开一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和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四、逢重大节日和活动,局领导原则上须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活动。
五、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按照《天宁区民政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依规动作,依序填补,实施有效指挥。
附件:民政局领导工作分工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分工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综合科 2006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
民政局领导工作分工
高陵霞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分管民政工业办公室。
潘轶敏同志:负责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
田建华同志:负责低保,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区域地名,勘界,综合科(协管),福利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