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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民政办公室:
临近清明节,为加强我区殡葬管理工作,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按照《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对骨灰存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大平坟还田力度,杜绝新垒坟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远离迷信,开展俭朴、文明的祭扫活动,积极推进全区殡葬管理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