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宁区丽华老年公寓的
批 复
常州市天宁区朝阳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成立丽华老年公寓的请示》已收悉,为了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宁区丽华老年公寓。
单位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
单位地址:天宁区丽华二村虹园内
法定代表人:丁光霞
资金来源:集体
隶属关系:隶属天宁区朝阳桥街道
希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及消防、建设、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筹建。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