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倡导全区广大社区专职工作者积极工作,不断提升我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政治坚定,在社区工作中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
2、工作责任心强,思想端正,团结同志,热心为民,在社区工作中成绩显著;
3、具在开拓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经街道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
三、评选时间
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至翌年1月进行。
四、评选组织
区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社区建设办公室、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五、推荐名额
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名额10名,各街道可推荐1—3名候选人。
六、评选程序
为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评选小组将坚持做到“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三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社区专职工作者所在社区填写申报表(附件1);
2、各街道初评、筛选后,将候选人的推荐表(附件2)报区评选小组;
3、区评选小组将候选人简介刊登在《天宁社区建设》简报专刊上,进行公示后,组织区各有关部门投票评选;
4、公布评选结果。
七、奖励
授予“天宁区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天宁区委组织部 天宁区社区建设办公室
天宁区民政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三
主题词:先进 评选 办法
抄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社区办、区组织部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综合科 2005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天宁区“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所在社区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职 务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考核等级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先获
进得
事的
迹荣
及誉
社
区意
申见
报
盖章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及获得的荣誉可另附纸张。
附件2:
天宁区“十佳社区专职工作者”推荐表
街道推荐意见(包括对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