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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办天宁区秋彤园老年公寓的
批 复
天宁区秋彤园老年公寓筹建组:
你单位《关于筹建常州市天宁区秋彤园老年公寓的报告》已收悉,为了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经审核,同意筹办天宁区秋彤园老年公寓。
单位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
单位地址: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三小学;
负责人:邵莺;
资金来源:个人自筹。
希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及消防、建设、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筹建。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