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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社会团体中开展“五个一”
达标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社会团体:
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团体的自身建设,提升社会团体的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常民管[2005]5号文件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区社会团体中开展“五个一”达标活动,即每个社团必须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间办公用房、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并连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增强社团工作的独立性、自主性,逐步实现政社分离,促进各社会团体更好地面向会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切实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社会团体改革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原则。
2、注重实效,不搞形式的原则。在达标活动中,要对照标准,抓落实,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
3、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达标活动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也是社团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基本需要,对个别一时不能达标的社团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三、内容和标准
1、一个专职人员。社会团体必须有一名驻会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不得兼职社会团体以外的其它工作。可以是专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秘书处工作人员等。
2、一间办公用房。各社会团体要有单独的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得和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组织或其内设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在私人住宅内,办公用房要挂社团的牌子,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3、一部电话。每个社团必须有一部属于自己的电话,并对外公布。
4、社团要有一台电脑并连网。这是社团办公现代化和信息采集的需要,也是社团管理,实行网上年检的要求。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会议。为了确保社团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社团必须按章程规定按时召开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会议。
四、方法、措施和要求
1、达标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至2006年12月底结束。
2、各社团达标后,自行申报,填写《“五个一”达标申报表》(一式叁份)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不申报视为不达标。
3、各社团申报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验收,查看现场和有关凭据。
4、验收合格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五个一”达标申报表》上盖验收合格章。
5、在一年内,各社团至少有四项达标,否则当年度年检不予合格。
6、社团如在一年内提前达标,2005和2006年度可免予社团年检,并在两个年度的评优创先活动中,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7、社团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尚未达标,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活动,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期仍未达标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予撤消登记。
希区属各社会团体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把“五个一”达标活动,作为加强社团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要求,规范社团工作,更好地发挥社团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实把“五个一”达标活动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五个一”达标申报表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 达标 通知
抄报:市民政局
天宁区民政局综合科 2005年4月5日印发
共印35份
社会团体“五个一”达标申报表
社 团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达
标
情
况
专职人员(如有多名另附表)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在社团中担任何职
从事社团工作时间
办公用房
地 址
面 积
使 用 方 式
电 脑
所 有 权
购 买 时 间
是 否 社 团 单 独 使 用
号码
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理 事 会
年 次
章程规定
会员(代
表)大会
业务
主管
单位
验收
意见
登记
管理
机关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