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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老年公寓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对老年公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老年公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创建文明老年公寓活动是以积极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创建文明窗口,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原则,使我区老年公寓在硬件建设上有新的提高,在软件建设上更完善。
二、创建标准:
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
三、创建范围:
辖区范围内老年公寓。
四、创建步骤:
分四个阶段开展。2004年7-10月为对照标准自查自改阶段;11月为申报阶段;12月为检查考核阶段;2005年初为总结表彰阶段。
五、奖励办法:
经考核,获得文明老年公寓荣誉称号的,授予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
各老年公寓所在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加大投入,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把老年公寓建设推向深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