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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发改委加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和严格按计划实施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文件精神,凡需在2009年度实施的新开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均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以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权机关的建设项目;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设施建设项目;
社区服务以及各类公益性、福利性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进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前期工作及项目进展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前将《申报表》交区发改局
(B2106)。电话:866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