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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通知
区各街办、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发改委加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按计划实施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凡需在2008年度实施的新开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均需申报,未纳入计划的项目不审批 、不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旅游等以及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政权机关的建设项目;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设施建设项目;
社区服务以及各类公益性、福利性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建设进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前期工作及项目进展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月31日前将《申报表》报区发改局
(B2106)。电话:86692283。